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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死刑时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吗

发布者:吴穷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 |176人看过举报


一、复核死刑时需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吗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死刑复核程序辩护权是怎么体现的

1、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呈现出不可逆性特点。同时,死刑复核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应遵守的审判程序,对防止死刑滥用发挥着重要作用。最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死刑程序控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死刑适用的视角出发,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权。

2、死刑复核程序是为控制死刑适用,统一使用标准,对死刑案件开展的程序性控制,确保人权保障与犯罪惩罚的科学统一。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确保辩护人、被告人科学使用辩护权,规避冤杀错杀,成为当前社会的关注热点。

三、死刑复核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复核时需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中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其中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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