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政道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公司之间因工程项目建设需采购施工产品,故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合同数量为上限数量,合同金额为上限金额,即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金额。但后续对方履约过程中存在多次合同违约,导致双方结算标准不一,公司之间对于结算的最终金额无法统一,故双方诉至法院。
律师点评:此类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系最为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此类纠纷的最大特点是涉及建设工程,周期长金额大单据多。此类案件的根据在于双方之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作为最基本的证据材料可以显示合同金额,采购周期、约定履行义务等等,另外,涉及采购的送货单、签证单、结算单也尤其重要。本案之所以能胜诉是因为我方证据材料充足,可以体现我方的主张。
律师建议:如若涉及到此类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切记要保留好买卖全过程的合同、单据、沟通记录等书面材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代为处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无法顺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