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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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者:王虹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分类:公司法 |2078人看过

全面推行注册制既是中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助力创新创业的关键一步,资本市场将在赋能实体经济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制度优势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生态,我们可以预见,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必将助力新一轮经济的高速发展,全面注册制实施,下一阶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一、全面注册制下IPO法律审核的重要变化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是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举措,全面注册制的实施中国资本市场实现了重大跨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注册制的推行体现“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注册制3个原则。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对证券公司来说,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多了;从核准制到注册制,最为重要的变化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将核准制下的价值判断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

1.大幅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改革后,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审核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由投资者依据所披露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

2.切实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坚持开门搞审核。

审核部门将运用多种手段,切实把关信息披露的质量,坚持开门审核。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公权力运行全程透明、严格制衡,接受社会监督,与核准制有根本的区别。有利于增企业上市的可预期真正做到企业上市的时间可预期、结果可预期。

二、如何为注册制核心的信息披露把关到位

全面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审核把关更加严格。全面注册制的突出的核心是以投资者为核心的信息披露,紧密围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发行人清楚”,中介机构清楚”,监管机构清楚”。

1.交易所优化审核业务服务

以信息披露为抓手,调整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咨询。原来审核业务系统反馈信息改为具体的咨询沟通,增加日常工作措施,新增口头警告监管措施等。

2.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全面注册制环境下,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呈现给投资人。审核工作主要通过问询来进行,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3.中介机构责任加大

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发行的看门人”,监管机构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一直在压实、压严中介机构责任,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企业的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企业衔接全面注册制实施有哪些建议

1.尽早上市是企业竞争的必然要求   

早一天上市比晚一天上市好,随着各行各业竞争加剧,企业资本市场的竞争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上市公司总是比非上市公司拥有更资源和条件,尤其是资本市场已形成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满足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企业要做的是尽快确定上市战略,尽可能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尽早上市。

2.资本市场要提前规划

企业要准确理解资本市场的要求,合理预测企业未来的利润增长,提前规范,尽可能的满足申报期的一些要求,我们要避免资本市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拔苗助长的做法,同时也要清晰知道资本市场合规性的要求,并及早规范。企业的资本运作拔苗助长不听之任之、推动的时候不推动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制度设计,后面对企业要求一定要提前规划、及早规范,把握好这一关键制度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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