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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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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者:忻胜海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192人看过

很多孩子并不像我们大部分人一样幸福,他们很有可能小时候因为各种的原因被亲生父母抛弃。又被养父母所收养。但当他们找到了亲生父母,回到父母身边。这时候就需要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到底怎么解除收养关系呢?


网友咨询: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律师补充:


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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