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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

作者:朱茹茹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次举报
2026-04-27

朱律师前两天刚代理的一起案件,案件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患癌在江苏地区上班,他应当享受多长时间的病假工资,同时,病假期间的工资又该如何发放?我们今天一起来了解学习一下。

针对患癌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核心在于区分“医疗期内”与“医疗期满后”两个阶段。结合你所在的南京市(江苏省)现行政策,具体计算逻辑如下:


一、 医疗期怎么算?(先确定保护期)


患癌通常属于“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司法实践中(参考最高法公报案例及江苏地方裁审意见),一般直接享有 24 个月的医疗期,且不受实际工作年限的限制。


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合同(即不能随意辞退)。


计算周期:这24个月是在30个月内累计计算,不是必须连续休息。


二、 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7条、32条,遵循“就高原则”:


有约定从约定

如果公司制度或劳动合同规定了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如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且计算结果高于法定最低标准,则按约定发。


无约定或约定过低,按法定底线

如果公司没规定,或者算出来的钱太少,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南京市现行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660元(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最低保障线:2660元 × 80% = 2128元/月。


社保公积金扣除规则

如果公司是按“最低工资的80%”这个标准给你发钱,根据江苏规定,公司必须同时承担本应由你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也就是说,你实际到手的钱是“纯收入”,社保公积金由公司全额垫付。


三、 医疗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24个月医疗期满后,仍无法工作且无法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关系处理: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工资停止:解除后不再发放病假工资,转而享受失业金或病残津贴(需鉴定劳动能力)。


四、 患癌员工的特殊保护


医疗期延长:对于癌症等重疾,如果24个月后仍未痊愈,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合同自动顺延:医疗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至医疗期满,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五、 维权建议


保留证据: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明确写有“癌症”或“恶性肿瘤”)、病假条、工资条。


计算核对:每月到手工资若低于2128元(不含个人社保公积金扣除),属于违法克扣。


优先协商:明确告知单位癌症属于特殊疾病,应享受24个月医疗期及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待遇。


一句话总结:在南京,患癌员工在24个月医疗期内,每月到手病假工资至少应有 2128元,且社保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合同受法律特殊保护。

本人拥有三年保险行业从业经历,专注服务高净值客户,深耕资产配置、财富规划及风险保障领域,熟悉各类金融产品逻辑与客户财富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4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综合、合同纠纷
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1320120********43 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综合、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