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艳霞律师
邹艳霞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山东-青岛专职律师
13789860831

服务地区:山东

咨询我
09:00-21:00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发布者:邹艳霞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525人看过 举报

2024-11-1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原告李某、张某、张某与被告某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方主张,其亲属高某因发作性头晕至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动脉供血不足、脑膜瘤”,并接受了手术治疗。术后,高某出现颅内出血、脑水肿等严重并发症,最终不幸去世。原告方认为附属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高某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要求附属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附属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81,119.42元。同时,驳回了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中,附属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高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案件的争议焦点。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附属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表明附属医院在术前病情沟通告知及治疗方案选择、对围术期脑水肿病情的防范及处置及时性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与高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律师邹艳霞律师针对鉴定意见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虽然附属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但高某的病情复杂,手术风险高,且附属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邹律师成功地为附属医院辩护,使得法院最终判决附属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而非原告方主张的全部责任。

律师点评

邹艳霞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她不仅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有深刻的理解,还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有效地为被告方进行辩护。邹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其作为专业律师的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

本案的成功,不仅在于邹律师的专业辩护,还在于她能够充分理解医疗行业的复杂性,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复杂因果关系。邹律师的辩护策略和庭审表现,为被告方争取到了较为合理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其作为律师的专业价值。

结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涉及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医疗过错的认定以及因果关系的判断等多个法律问题。邹艳霞律师的成功辩护,不仅为被告方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也为类似案件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邹艳霞,医疗纠纷专业团队资深律师。邹律师,具有九年临床经验,长期服务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多家大型综合三甲医院长年法律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瑞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70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山东瑞康律师事务所
1370220********70 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