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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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执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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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抢劫罪成立

作者:李浩然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7次举报


 一、如何认定抢劫罪成立

  认定抢劫罪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抢走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抢劫罪从犯判决怎么判

  抢劫罪从犯判决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三、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减刑,但是需要满足在执行期间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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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律师,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硕士,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多年的办案经验,致力于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2210427101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