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刚祥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工伤保险系列之四

发布者:夏刚祥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414人看过

1.员工离职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旧伤复后发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答:员工离职后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已和企业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旧伤复发不能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员工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发放?

答: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的,在终止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员工与公司达成的工伤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数额过低的,员工是否可以反悔?

答:员工与公司协商的“工伤赔偿协议”,通常被认为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约定的赔偿数额与法定的标准相比过低的,劳动者一方在签字后或拿到赔偿款后也可以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按合理的数额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