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刚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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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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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冠疫情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到公司上班,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发布者:夏刚祥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1791人看过


答:A.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由政府或医疗机构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员工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B.安排员工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员工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员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C.无法安排员工居家办公的,自企业停工停产之日起,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正常支付工资;

D.无法安排员工居家办公的,自企业停工停产之日起,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发放生活费;

E.未安排员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可安排员工在上述期间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应假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F.员工确诊隔离治疗结束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病假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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