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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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扒窃手机获刑,杜新兰律师精准辩护,当事人从轻处罚

发布者:杜新兰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379人看过 举报

2026-03-27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三名被告人因结伙扒窃他人手机构成盗窃罪,其中被告人饶X的指派辩护律师为杜新兰

一、案件事实

2019 年 11 月,三名被告人共谋从外地来渝,在渝中区、江北区商圈及地铁站多次扒窃他人手机,共计 5 部,总价值 11922 元。三人被警方抓获后,涉案手机已全部发还被害人,未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三名被告人均有多次盗窃前科,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饶X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自愿认罪认罚。

二、杜新兰律师辩护工作

杜新兰律师作为饶X的辩护人,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依法提出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1. 饶X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

  2. 涉案手机已全部发还被害人,社会危害性较小;

  3. 饶X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结合案情恳请法院从轻量刑。杜新兰律师围绕认罪、退赃、家庭情况等情节展开辩护,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结伙多次扒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均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采纳杜新兰律师的合理辩护意见,结合饶X认罪认罚、赃物追回等情节,对其从轻量刑

最终判决:

  • 饶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 另外两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 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本案中,杜新兰律师专业履职,有效推动当事人获得从轻判决。


杜新兰律师,联系电话:18011459802。毕业于四川大学,现为四川理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6年5月起执业,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眉山
  • 执业单位:四川理规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420********1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四川理规律师事务所
1511420********17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