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三名被告人因结伙扒窃他人手机构成盗窃罪,其中被告人饶X的指派辩护律师为杜新兰。
一、案件事实
2019 年 11 月,三名被告人共谋从外地来渝,在渝中区、江北区商圈及地铁站多次扒窃他人手机,共计 5 部,总价值 11922 元。三人被警方抓获后,涉案手机已全部发还被害人,未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三名被告人均有多次盗窃前科,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饶X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自愿认罪认罚。
二、杜新兰律师辩护工作
杜新兰律师作为饶X的辩护人,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依法提出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三、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结伙多次扒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均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采纳杜新兰律师的合理辩护意见,结合饶X认罪认罚、赃物追回等情节,对其从轻量刑。
最终判决:
本案中,杜新兰律师专业履职,有效推动当事人获得从轻判决。
杜新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