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公诉,同时附带民事诉讼。杜新兰律师担任王某辩护人,依法提供刑事与民事双重辩护。
一、案件事实
2019 年 5 月,被害人在公共场所多次对王某实施侮辱、挑衅行为,王某情绪失控持钢管将被害人手臂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并先行赔偿被害人 2000 元,审理期间主动缴纳 10000 元赔偿款,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二、杜新兰律师辩护工作
杜新兰律师对指控无异议,围绕从轻、减轻处罚提出核心辩护意见:
三、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完全采纳杜新兰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王某具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法大幅从轻量刑。民事部分按过错比例划分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
本案中,杜新兰律师精准把握量刑情节,推动案件获得轻刑处理,实现良好辩护效果。
杜新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