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甘X的辩护人为杜新兰律师(北京市XX)。
一、案件事实
2019 年 2 至 3 月,某化工公司在生产中产生含油白土(国家认定的危险废物)。该公司相关人员在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指使销售人员甘X,分三次将共计 21.4 吨含油白土交由他人用于生产防水涂料。涉案危险废物被查获时,尚有 18.25 吨未处置,监测显示作坊周边土壤与地表水均检出石油类物质,对景区环境造成污染。
被告人甘X于 2019 年 6 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缴纳 3 万元生态修复金,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杜新兰律师辩护工作
杜新兰律师作为甘X辩护人,庭审中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并围绕从轻处罚提出多项辩护意见:
1.甘X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
2.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积极弥补环境损害,悔罪态度良好;
3.系初犯、无前科,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
4.甘X患有白内障,需后续手术治疗,请求从轻处理。杜新兰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全面维护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
三、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及辩护人合理意见,综合犯罪情节、坦白、生态修复、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决:
·甘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杜新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