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第一,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死亡是绑架行为本身造成的。第二,主观上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能是故意。
(2)结合犯:杀害被绑架人。如果杀害被绑架人,但没能杀死,在适用本条的同时,可以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从宽处罚规定。
执业资质:313700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自诉死刑辩护经济犯罪
(1)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第一,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死亡是绑架行为本身造成的。第二,主观上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能是故意。
(2)结合犯:杀害被绑架人。如果杀害被绑架人,但没能杀死,在适用本条的同时,可以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从宽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