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业刑事律师团队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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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自诉死刑辩护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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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者:青岛专业刑事律师团队律所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1038人看过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

1.XXX的供述,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收集,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为辨认对象不符合混杂要求;

3.鉴定人XXX拒绝出庭作证,XXX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4.未成年人XXX的供述,没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5.证人XXX的证言,没有个别进行询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需要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方可成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

1.证人XXX的证言,没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需要经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方可成为定案依据;

2.搜查时没有见证人在场,扣押的物证需要经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方可成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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