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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早期股份的分享

作者:罗巍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11次举报

华为的全员持股一直备受大家推崇,实际上华为在开始的时候

四个阶段,华为是在1987年在深圳成立的,叫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有5个股东,注资资本只有2万元。股份是平分的,3年后的1990年就搞全员持股,说是激励员工,实际上是为了筹集资金,搞的是内部融资。按照1元/股,增资扩股。这种方式有什么问题?对老股东不公平,公司经过发展,实际公司的价值已经远不止注册资本的价值,这时候如果仍然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增资扩股,就会损害老古董的利益。当时应该也没有注册,也就是签个协议,基本是乱搞,跟大家说只有分红权,年底按照协议分红。最大的好处,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资金问题,到了1997年华为的注册资本变成了7000多万,所有的钱都来源与公司员工,给大家分红,分红的钱,大家再投进去,然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华为技术公司,华为新技术公司的299名员工持股34.85%,华为员工668名,持股65.15%。

1997年华为技术公司股权结构,华为公司工会占有61.86%,华为新技术公司工会占有33.09%,华为新技术公司占有5.05%。

离职原价回收,起到了激励效果。

当时按照注册资本卖的,卖的便宜,离职的时候按照原价收,但是实际上股权增值的部分很高,公司有远超注册资本的净资产,按理说起码应该按照公司净资产来回购股权,所以就有股东和华为产生了矛盾,并且还在法院打起了官司。

2003年,当时华为正在跟思科打跨国官司,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华为后院起火,不得不面临两线作战。这位拖入华为进入两线作战的人,就是刘平,曾经任正非的得力干将。简单形容刘平,可以称呼为刘总裁,是可以跟李一男相提并论的人,都在华为的早期发展中立下过汗马功劳。

纠纷也很简单,为了那一个字,钱;刘平在华为当时花了354万买了华为的股份。按照华为公司规定,如果离开公司就应该按照原始出资354万回购,在2000年左右,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当时选几个地段,买上几套住宅,再买上几套商品房,就可以实现财务自由了。然而,刘平毕竟也是做到研究所所长兼总经理位置上的人了,在这样的一个高的职位上,会了解比基层员工多得多的信息。刘平知道,这是公司的净资产已经是注册资本的4倍,他他可以按照1:4的比例拿钱走人。这个要求被任总拒绝后,就把华为搞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即是劳动纠纷,又是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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