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除了对于公司的表决权、分红权可以做特殊约定外,还可以对公司的增资比例做特殊约定。公司法第34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A公司共有甲乙两个股东,甲持股30%,乙持股70%。如果甲对公司的贡献比较大,甲日后想调整股权比例,可以约定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时,甲乙不按照30:70的出资比例认缴,而是按照50:50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可不可以?完全可以。
这样做的好处是,双方可以通过增资,动态调整双方的股权比例,实现公司贡献与股权比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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