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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90%的大股东有没有可能被10%的小股东赶出去?

发布者:罗巍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7日|分类:公司法 |1976人看过

老张和老李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老张出资900万,占股90%;老李出资100万,占股10%。老张占有9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是老张,会计是老张的老婆,公司完全由老张实际掌控。公司成立后没多久,老李发现老张的出资只是过了个账,没多久就把900万出资款转回了自己公司,公司的实际运营全是靠老李出的100万。因为公司经营效益比较好,一直也不缺资金,所以老张的900万一直也没有还回公司。又过了2年,公司赚的利润越来越多,老张仗着自己把控公司,吃喝拉塞全部公司报销,用公司购买车子、房子归自己使用,就是不分红。老李实在气不过,问了好多律师都没办法,最后通过高人指点,发函给老张,要求老张在30天之内将出资补回,老张以为自己占股90%,对公司绝对控股,况且公司又不缺钱,哪会把老李的话当回事,当然也没有把钱转回给公司。过了30天,老李要求召开股东会,以老张抽逃出资为由,要求对老张的股东身份进行除名。

老张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占有90%的股权,股东会决议根本通过不了。股东会开完后,老李的律师在股东会决议上,注明:老李实缴100万,表决权为100%;老张出资900万,抽逃900万,表决权为0%。因此,股东会决议通过!

在坐的各位,你们觉得老李律师的做法有没有道理?拿着这个股东会决议到工商局去办理变更手续工商局会不会同意?

老李拿着这个协议,并没有急着去工商就办理变更手续,而是怎么样?而是直接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法院会怎么判?决议是有效呢?还是无效呢?法院判决有效!为什么?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17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终,老张辛辛苦苦忙乎几年,到头来一分没拿被踢出了公司,为自己的无知无畏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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