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9年6月,出卖人F先生与买受人XX先生、H女士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将桐乡市XX6幢180㎡商铺以163.76万元出售。买方支付部分房款后,仍欠尾款25万元。2022年3月7日,XX先生向F先生出具《借条》,确认:
将25万元购房尾款转化为借款;
月息1%(每月2,500元),按月付息;
本金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
到期后,两被告分文未付且拒绝沟通。F先生遂于2024年初委托浙江XX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
两被告共同支付欠款25万元;
XX先生按月息1%支付自2022年3月7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
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二、代理思路与亮点
案由转化策略将“购房尾款纠纷”转化为“清算型民间借贷”:双方已就尾款金额、利率、期限重新达成书面协议;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约定利率未超司法保护上限,确保月息1%全额获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锁定合同签订及欠款均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商铺登记在二人名下,属共同受益;借条虽由XX先生单方出具,但债务源于共同购房,成功主张共同偿还本金。
证据链零瑕疵原始《二手房买卖合同》→证明交易真实;2022年《借条》→证明清算合意及利息约定;保全及时:立案同时查封被告名下账户与房产,保障后续执行。
三、判决结果
2024年1月29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XX先生、H女士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F先生25万元;
被告XX先生十日内支付上述款项利息(以25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自2022年3月7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2,863元、保全费1,995元,合计4,858元,由两被告承担。
判决已生效,原告债权本息及维权费用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