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盈恒瀛刘军律师团队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98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强直性脊柱炎估计大家或多或少听说过这种疾病,但并不了解。可能大多数人知道这个疾病大部分是因为周杰伦吧,百度百科做出解释:强直性脊柱炎(AS)是以骶髂关节和脊柱附着点炎症为主要症状,以脊柱为主要病变部位的慢性炎性疾病,累及骶髂关节,引起脊柱强直和纤维化,造成不同程度眼、肺、肌肉、骨骼病变,是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是会引起关节强直,症状严重程度会有个体差异。有些患者自身患有此种疾病但症状并不明显,他们自己都不知情。当此类病人走在路上发生车祸被车子撞伤之后才发现自己是此类患者。此时,造成的损伤后果对方需要完全赔付吗?本律师团队刚好代理过该类案件特做出如下分享。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3日侯某某骑行电瓶车在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某处与詹某某驾驶的沪A牌机动车发生碰撞,致侯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詹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侯某某不负事故责任。侯某某经上海市同仁医院诊断为:
囿于侯某某有自身疾病的先天因素,对方保险公司拒不赔付伤者20多万的医药费,认为其此次车祸造成的胸椎骨折的严重后果,跟其自身的疾病存在很大关联,而且伤残赔偿金也要大打折扣。因此侯某某及其家属找到我们团队,了解案情之后,我们认为侯某某的自身强直性脊柱炎与此次事故脊柱骨折的后果之间不具备因果关系,毕竟在出车祸之前侯某某生活自理,丝毫没有疾病症状。退一万步讲,即便疾病与外伤存在因果关系,那也能根据“蛋壳脑袋规则”主张对方全部承担责任。但我们毕竟只是原告观点,我们的主张需要法医给出法医学上的司法鉴定,因此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了针对伤者自身疾病的参与度鉴定:
二、鉴定结论
显而易见鉴定结果和我们预期一样:伤者胸椎椎体骨折的后果与伤者本身的强直性脊柱炎没有因果关系。后我们依据鉴定报告主张对方承担全额的医疗费赔偿,并成功要到了九级的伤残赔偿金。
三、法院观点
我们的诉请金额是433806.37元,最后法院判决金额425406.37元,就差8400元的差额,可以说是很理想的判决了,绝大部分的诉请法官都支持了。
四、总结
因此,不是说所有的疾病都与你的伤情有关,每个不同的疾病、疾病的不同阶段与不同的伤情虽有着医学上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在司法过程中需要进行极个别的具体判断。正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律师是要在把握整体案情的基础之上全流程风险把控,切实做到每一步的风险防控,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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