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类型和处置流程
(一)处置财产类型
与当事人沟通后,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则可根据财产查控的结果,对财产进行处置,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1.存款类财产
如银行存款、工资收入、应收账款、养老金等,可直接冻结、扣划。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亦可进行冻结、扣划。
2.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
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财产,可采取查封措施,限制交易。必要时可进行评估、拍卖、以物抵债及变卖等程序,将财产变现。
3.证券类财产
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可冻结及强制平仓。
(二)财产处置-评估拍卖流程:
1. 诉讼阶段的财产保全措施执行阶段自动转到执行程序。
2. 法院法官确定处置权。
3. 律师递交评估拍卖相关申请材料。
4. 承办法官、合议庭签字决定拍卖。
5. 法官提交执行措施审批表,经批准后出具拍卖裁定。
6. 发布拍卖公告。
7. 做出拍卖裁定。
8. 一般法院拍卖统一摇号委托拍卖机构。网络拍卖一般由承办法官把相关表格发网拍办进行网拍操作。
9. 拍卖款到账后认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