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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眼中的预制菜,错在何处

发布者:周迪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7日|分类:人身损害 |285人看过

近日,赣州蓉江新区、深圳市、湖北荆州市等地相继出现家长抵制预制菜进校园的新闻。上周五(9月22日),教育部发表官方声明,表明预制菜不宜推广进校园,为本场沸沸扬扬的社会讨论画上了官方句号。

 

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即食的预包装菜肴。(摘自《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沪市监规范【2022】24号文)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预制菜市场规模为4196亿元,预计2023年将达5100亿元,2026年将升至万亿元级别。截至2023年8月,我国预制菜相关企业达6.4万余家,其中46.8%成立于1至5年之内。

 

对比预制菜市场的火爆,本次“进校园”事件中近似一边倒的负面舆论,不禁让人们产生疑问,预制菜,究竟是香饽饽还是问题产品,是可以继续放心食用还是需要等待观察,预制菜生产经营厂商在当前的舆论暴风眼中,又该如何妥善进退。

 

首先,本次家长抵制预制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健康担忧。预制菜原材料是否新鲜,是否含食品添加剂,冷冻及再次加热的过程是否会产生有害物质。第二,营养担忧。预制菜从烹饪到食用之间历经多道加工环节,食材贮藏时间长,肉类冷冻、蔬菜脱水,食物中的营养物质是否会流失。第三,口味担忧。预制菜口感千篇一律,缺乏新鲜食材独有的丰富味道。

 

虽然预制菜当前并无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监管机制,但各地已陆续拟定并出台地方审核标准。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梳理了预制菜类别,明确非即食冷藏预制菜类产品生产条件要求,重点强调了冷链管理要求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并发出了第一张预制菜生产许可证。

 

此举意味着预制菜行业已开始进入监管规范期,当前快速增长的早期市场必将迎来出清与重整。行业参与者,无论是加工厂类生产商,还是商超类经销商,都应参照已出台的相关产品标准,抓紧时间改进和优化自身生产工艺和经销准入,及早达到行业标准,获得生产许可,为企业继续发展赢得宝贵的入场门票。

 

其次,当前预制菜市场本身因为缺乏行业标准与监管,也存在着诸多问题。2023年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预制菜消费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消费者表示购买预制菜时遇到了食材不新鲜、菜品变质腐败、包装破损、存在过期等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标准、违法类型、处罚措施都做了清晰详尽的规定。比如,《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根据上述法律,消费者在消费食品过程中,对于没有标签、标签和内容不符等情况可以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查证属实,违法企业应向消费者赔付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再被监督管理部门处以食品价款五倍至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被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在预制菜供应场景之中,预制菜的预包装被实施再加工行为的餐饮企业或中央厨房开启,消费者无法直接对食品标签和及其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对于预制菜的食品添加剂情况、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都无从知晓。此时,商家若缺乏合法合规意识,怀有侥幸心理,以次充好,提供质量不合格食品,一旦查证,将付出惨痛代价。

 

第三,本次预制菜遭抵制的另一原因,在于使用预制菜的部分学校拒不承认事实,引发公众愤怒。无独有偶,不光校园否认使用预制菜,部分餐厅也在菜品中使用预制菜,偷梁换柱,欺瞒消费者。

 

近日,杭州一消费者在市区知名酒店选了最高档的5988元婚宴套餐,但被曝出整桌菜品中至少有七成是预制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显示,“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成为突出问题。上文提到的江苏省消保委关于预制菜的微调查中显示,62.8%的消费者在外就餐过程中遇到过餐厅使用预制菜。另外,从日常生活经验观察,不难发现,当前餐厅菜单或外卖平台上,对于菜品的制作方法、主料、辅料、菜系、口味、荤素、份量等信息都可查阅,但是否为预制菜却则鲜有标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此即消费者知情权。此规定意味着,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同时,经营者也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如果餐厅或外卖店使用预制菜,应向消费者充分告知。告知内容应不仅包括所提供的菜品是否为预制菜,还应告知预制菜生产厂商、进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消费或不消费。餐厅还可以将预制菜与新鲜烹制的菜肴差异定价,交由消费者选择。

 

对于预制菜的主动告知,不仅是对商家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要求,也可以保护商家避免落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不利境地,对于生产经营规范、声誉良好的餐饮企业,主动告知是对自身的一种有效保护。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永远是食品行业最为敏感的神经。从业企业只有时刻保持高度的合规经营意识,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同时与消费者之间保持诚信、透明、充分沟通,才可以保障自身稳健发展,并与消费者建立信任的桥梁。

 

预制菜,作为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的一种新型烹饪方式,其本身应市场需求而生,天然并无过错。相信经有效的规范与监督,充分的行业诚信与自律,预制菜市场依然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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