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王某在2017年1月中旬,购买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的“富贵红”牌烟花爆竹。同年1月31日(正月初四)10时许,在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中村中结冰河道内燃放礼花炮过程中,礼花炮发生爆炸,直接伤及左眼,致使左眼受伤失明。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出警,对“富贵红”产品类别为组合烟花(小礼花、个人燃放类)颜色为淡红色的”富贵红“产品”残片封存。
王某伤情稳定后,对生产烟花的厂家浏阳市xx礼花厂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是否存在伤残进行鉴定,对该烟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进行鉴定。经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并评定为左眼眼球萎缩,评定为七级伤残。经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鉴定,检验结论为:该产品不符合GB19593-2004《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要求,对所检验项目判定为不合格。
浏阳市xx礼花厂申请对炸伤王某的烟花与浏阳市xx礼花厂提交的同类花炮作比对鉴定。经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花炮比对鉴定,作出如下鉴定意见:经比对鉴定,原告王某提供的烟花(2#)与申请人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1#)在外形尺寸、背景图案、商标、产品、名称、警示语、燃放说明、燃放类型标识、厂名厂址标识等方面存在形状、颜色、尺寸、位置、内容等诸多差异,故认定王某提供的烟花不是申请人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的产品。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称其在和林县城关镇一临街烟花爆竹店铺购买了“富贵红”礼花,但是具体的街道、店名没有记住,也未提供购买烟花的任何票据,根据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原告所购买的礼花不是被告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的。本案系产品责任侵权案件,原告对侵权主体承担举证责任,即原告应证明涉案礼花系被告浏阳市xx礼花厂所生产的产品,而根据庭审查明,原告无法证明涉案礼花是由浏阳市xx礼花厂所生产,应承担不理法律后果,因此原告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对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不认可,但是在鉴定环节原告对被告所提供的样品未提出异议,对鉴定结论未申请重新鉴定,故原告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最终,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阶段,原告王某委托了凌利霞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经律师仔细阅卷发现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认定王志国提供的烟花不是申请人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的产品”的鉴定报告为一审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主要依据。而该鉴定报告存在诸多问题:
1、在鉴定报告中将炸伤王某的烟花与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发生了调换。原本属于炸伤王某的烟花在鉴定报告中表述为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原本为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在鉴定报告中表述为炸伤王某的烟花。炸伤王某的烟花包装纸上的花样为“烟花”图片花样,而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的包装纸花样为“牡丹花”图片花样。而这两种完全不一样的花炮发生了调换。这样及其细小的变化足以证明该鉴定报告作出的不规范性以及不合理性。
2、浏阳市xx礼花厂所提供的烟花为浏阳市xx礼花厂自行寻找并提供给法院的。并未经过正当程序进行封存,该烟花的合法来源并无证据证明,该烟花是否属于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亦无证据证明。在此基础上,即使炸伤王某的烟花在外观形态上与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烟花存在诸多不一致,亦不能得出炸伤王某的烟花不是浏阳市xx礼花厂生产的烟花这样草率的结论。
3、经代理律师仔细阅卷,同时发现,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报告中对浏阳市xx礼花厂提供的花炮的比对描述中,浏阳市xx礼花厂所提供的花样为“牡丹花”图片花样的烟花亦存在没有保质期、生产日期、消费类别、执行安全标准、安全许可证号。也就是说浏阳市xx礼花厂所自行提供的认为是该厂生产的烟花亦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律师在基于上述主要问题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上诉。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样驳回再审申请。
虽然经过两审终审,但是我们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在王某家属的支持下,律师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核,认为该案确实存在问题,于是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该案件,由此,该案件再次进入审判程序。最终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认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案件发回到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该案发回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王某承担20%的责任,最终获得赔偿款411136元。浏阳市xx礼花厂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总结:在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中,均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细节问题,或许这些细节问题只是一份材料中的瑕疵表述,但是也可能成为案件成败、当事人能否得到正义判决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每逢过年过节,在一声声的爆竹声中、在一束束炸开的烟花中,过节的氛围立刻拉满,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选购外包装完整,明确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何种国家安全标准等信息的合格花炮,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凌利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