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对,就是注册了的商标。《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才可以打上传说中的?。今天我们不讲商标如何注册,还是着重讲一下商标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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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商标的源头监控不力。对于企业来说,抢占先机永远是没错的。而部分企业对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已在公示阶段的类似、近似商标却不够关注,待该商标使用后挤占己方市场才引起重视。其实查询商标公告并不难,大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法务部或者知识产权部,中小企业也可以外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他们通常都会有专业的团队帮助您关注相关商标。但如果您没有上述配套部门,或者说您以个人名义为一定事业的,您也可以访问下面的网站实时查询商标公告:
http://sbgg.saic.gov.cn:9080/tmann/annInfoView/homePag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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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注册商标的日常流通管理比较粗放,缺乏对经销商正品意识的灌输,对经销商识别正品的培训和指导不够或流于形式,导致自身利益受侵害。实践中,存在因商标注册人不主动、积极宣传商品真伪,导致经销商缺乏辨别正品的能力和手段,误购侵权商品并予以销售的情形。而为了让消费者能正确识别,有的企业在广告中大篇幅介绍如何识别正牌,有的企业在商品包装上标明如何识别正牌,有的企业在商品上标明验证码,到官网上识别真伪。虽然这几种方式总会让人觉得把防伪方式都告诉了造假者,甚至很容易被造假者利用,但正品和假货就像是螺旋共生的两条上升曲线,总会有东风压倒西风,西风压倒东风的轮回。及学习和更新防伪方式和手段,评估并识别较为安全且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品牌,让防伪动态化,总是要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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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手段单一。商标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后,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较多。尽管司法是权利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诉讼程序复杂,部分侵权人可能会穷尽一切诉讼手段,例如管辖异议、延长举证期限、申请核证期、申请和解等,拖长诉讼周期,本来很小的事,一来二去莫名其妙一两年,关键还不一定解决的来。因此,商标权利人完全可以采用些非诉手段解决,例如委托律师向其发送律师函,既能及时警告其可能因此违法行为而承担的后果,又能作为证据以备后续司法程序中使用,最关键的是以此强迫对方与自己沟通,寻求庭下和平解决的途径。
特别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标侵权都值得一诉。毕竟诉讼是需要成本的,如果收益与成本不成正比,甚至还可能亏本。虽然商标侵权的律师费,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可由被告方承担,但毕竟投入诉讼中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也要算进去的。此外,对于小规模的侵权,将它“养肥了再杀”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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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未注册但小范围使用或未使用但已泄露,被他人在其他地方申请抢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过,这个“有一定影响”认定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的。传播面窄,也没有什么社会报道和公众评价,在没其他证据的时候,很难被认定为恶意抢注。那时候本来费心费力想到的商标就要拱手让人了。所以,要不然就做好保密工作,要不然就大范围宣传造势,要不就先注册再用。当然了,别来提之前的“微信”商标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