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本案为广告合同纠纷,本人代理原告。在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不具有广告位的合法所有权与使用权,因合同有约定要求原告保证对广告位享有合法所有权与使用权,故主张合同无效。但因原告已妥善履行,且案涉广告位处于公交车上,以此可以证明原告有合法的广告位使用权。为了妥善履行,因合同期限恰逢疫情,原告还为被告延长了半个月的广告时间,但仍未得到被告的理解。因此被告败诉也是理所应当。
风险提示:签订合同时,一定审查合同文本,不可套用模板,里面的条款可能对具体事项不适用,保留下来反而给自己增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