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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军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7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某受程某某到仲某开办经营的农家乐从事外墙粉刷工作。王某某在工作过程中从架子上坠落受伤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左侧膝9关节九级伤残,右侧腓总神经受损,肌力4级鉴定为十级。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各项损失共计580573.99元。 李军律师作为被告程某某委托代理人,经过了解,阅卷并参加庭审。经过法庭开庭审理,最终程某某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