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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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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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发布者:李军律师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7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某受程某某到仲某开办经营的农家乐从事外墙粉刷工作。王某某在工作过程中从架子上坠落受伤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左侧膝9关节九级伤残,右侧腓总神经受损,肌力4级鉴定为十级。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各项损失共计580573.99元。 李军律师作为被告程某某委托代理人,经过了解,阅卷并参加庭审。经过法庭开庭审理,最终程某某不承担责任。

李军律师,早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15年辞职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刑事辩护、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广元
  • 执业单位:四川达权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820********8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