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惠律师
王文惠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西-赣州专职律师
15970780290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1:59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作者:王文惠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29次举报
2022-05-17

  一、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1、有以下情况,行为人故意杀人的,不能判死刑:首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其次,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故意杀人判死刑的情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对于故意杀人犯罪,只有情节恶劣、罪刑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而有些情况下,虽然按照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但由于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就不会判处死刑。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律师名字:王文惠 执业律所:江西南芳(于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7201411546905 执业年限: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赣州
  • 执业单位:江西南芳(于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720********0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江西南芳(于都)律师事务所
1360720********05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