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冰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程女士与李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于相识3年后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在维持婚姻关系15年内,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生育第一个子女之后,女方放弃工作,全职在家,男方的强势令女方在婚姻生活里苦不堪言,在发现男方有出轨行为之后,女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双方有四套住宅房,两套商铺,两部车辆,其中一套住房是夫妻二人在恋爱期间共同创业期间用创业挣下的钱财全额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购买时间在结婚登记日之前,因时间过久,当时购房款的具体来源女方已经记忆模糊,只记得是两人创办的公司盈利之后购买的。婚后两人又全额购买了套住宅房,均登记在男方名下,两套商铺登记在女方名下,另贷款购买一套住宅房登记在两人名下,两部车辆均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0岁。程女士诉求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均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观点】
本案并不具备法定离婚理由,诉讼离婚时间成本比较高,另外,程女士当时是待业在家的状态,如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缺少经济能力的支持。再三确定程女士离婚的决心之后,帮其分析其自身在离婚诉讼中的优势和劣势,做诉讼安排,并对婚前购买住宅房资金证据取证,历时2年最终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及分割一半上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