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为原告余某的代理律师】
一、【案情及判决】
原告余某是被告村民组村民。从原告出生至今,被告多次向村民分配钱款,分配矿石等财产,却不向原告分配,侵害了原告作为被告村民的合法权益。原告认为,自己作为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成员平等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分配款和矿产品折价款;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是被告村民,享有村民待遇的全体村民共同平等参与分配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判决:一、被告村民组向原告支付分红款89000元;二、被告村民组向原告支付矿产品折价款220000元。
二、【律师点评】
本案的核心是:(一)原告是被告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法院以原告父母是被告村民作为切入点,认定父母的孩子原始取得,当然取得村民资格。
(二)本案关键是证据的收集。分红具体多少钱?矿石款具体多少钱?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庭审中向被告发问,以被告之口说出分红款具体数额,并结合证人证言的佐证,法院支持分红的诉请;
至于分配的矿石数,因为每家每户在分配时,都有记载,这就要求原告父母积极的收集当时的分配记账单,回家积极寻找当时的会计、村民,最终找出了大部分分红单据,该部分诉请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三、【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1.维权要趁早,时间越长,证据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越大,不利于日后的维权。本案中,万幸原告找到了当年的分配账单。
2.在证据不充分时,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然后再提起诉讼。避免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3.庭审技巧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没有受到过专业训练的人们,很可能不会使用。请委托专业律师帮助。
赵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