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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就诊南宁市x区x医院陈述材料

作者:李海医疗事故团队时间:2024年0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0次举报


  1、南宁市x医院(以下简称医方)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国家授予的最高等级医院,应当具备一流的诊疗技术和水平。医方为南宁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儿科为自治区重点专科。

2、根据医方第x号(张x)住院病历记载:

医方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中“年龄”均为“11小时42分钟”,与实际情况不符。入院时为19分钟,出院时为2天9小时27分钟。

根据入院记录(2022年9月17日14时39分书写)体格检查中一般情况“发育正常,营养良好,面容无异常,表情自如,神志清楚,自主体位,平车入室,查体合作”。而根据首次病程记录(14时40分书写)诊断依据“发育未成熟,早产儿外貌,呼吸促”。新生儿患者护理记录(12时02分书写)“早产儿外貌,哭声小,口周微绀,予CPAP辅助通气”。入院记录与首次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不符。

根据体温单记录从入院(9月17日11时42分)至出院(9月19日21时50分),体温均未超过37°C。而根据新生儿患者护理记录从9月19日17时11分至20时01分共5次体温均超过37°C,最高达38.1°C。体温单与护理记录不符。

根据医方第x1号(张x)住院病历中临时医嘱记载,医方于09-19 21:40(刚入院)下了“院内会诊 胃肠外科”。但病历中未见会诊记录。病历中有9月20日07时22分申请胃肠外科会诊的记录(但没有医嘱),且胃肠外科于10时07分完成会诊。此时患儿已手术后7小时多。

从医方9月20日07时22分(此时已手术后4个小时)填写的会诊申请单明显是要求胃肠外科术前协助诊治。如记录“现患儿腹胀明显,不排除消化道穿孔及胃壁缺如的可能,故请贵科会诊,协助诊治”。医方在已经术后4小时,仍在请胃肠外科进行术前协助诊治。而胃肠外科是按照术后的情况完成了会诊。

医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医政发(2010)11号》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3、根据医方第x号(张x)住院病历新生儿护理记录记载:2022-09-19“于20:11接到放射科危急值气腹,立即报告廖医生”。即护士接到放射科危急值气腹后立即通知了医生,但病历中未见医方对“大量气腹”(危急值)处置的任何记录。

根据医方第x1号(张x)住院病历中2022-09-22 13:06采样的化验单(条码号x标本编号y“钾K 7.31mmol/L”。该血钾值为危急值,但未见检验部门报告,临床科室接收并采取措施的记录。

医方的行为违反了卫健委《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国卫医发(2018)8号》即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  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也违反了该院自行制定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及程序的相关规定。

“临床危急值”是指当某种检验或检查结果出现时,说明患者可能已经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在接获“临床危急值”的相关信息后,应当迅速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或治疗,通过对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或治疗后,就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丧失最佳抢救时机。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确保医疗机构诊疗护理质量、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预防和杜绝医疗纠纷发生的基础,是医疗机构

每一位医务人员在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4、根据医方第x(张x)住院病历记载,“主因生后气促19分钟”入院,入院诊断“1.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2.早产儿 3.低出生体重儿”。“予进入‘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入院后给予“1.完善必要检查;2.心电监护、特级护理、人工喂养;3.暖箱保暖、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CPAP)、必要时补充肺表面活性物质及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4.履行告知义务;5.进入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

医方在患儿为“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明确并且已进入“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的情况下,对患儿仅给予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CPAP)及其他对症治疗,并未使用肺表面活性物质(PS)。

根据《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  国卫办医函〔2016〕577号》“治疗方案的选择:1.外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诊断明确者尽早给药);2.呼吸支持: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或机械通气;3.对症支持治疗”。

根据《儿科学 9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RDS)是因肺表面活性物质(pulmonary sur-factant PS)缺乏所致,以生后不久出现呼吸窘迫并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多见于早产儿,其胎龄越小,发病率越高”。“治疗目的是保证通-换气功能正常,待自身 PS 产生增加,RDS得以恢复。机械通气和应用 PS 是治疗的重要手段”。

医方经两天治疗,患儿从2022-09-17 12:55(刚入院时)的动脉血气(条码号x“基本正常”,至2022-09-19 20:31(出院时)的动脉血气(条码号y)呈“失代偿代谢性酸中毒”。即医方经两天的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CPAP)及对症治疗,并没有改善患儿的缺氧状态,反而是缺氧加重,导致代谢性酸中毒。

院方的行为违反了儿科临床诊疗规范、常规。

5、根据医方第1151153号(张x)住院病历中首次病程记录诊断依据“1.消化道穿孔:患儿日龄小,临床表现以腹胀为主,入院时查体:腹部膨隆,腹肌稍紧张,结合腹部立位片结果回报,故诊断”。即医方在入院时已明确“消化道穿孔”诊断。

根据2022-09-19 23:00莫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考虑患儿将行急诊手术,故暂不予抗感染治疗,拟术后进行抗感染”。即医方在已明确“消化道穿孔”诊断的情况下,未在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该患儿临床诊断为“消化道穿孔”,存在胃肠道内容物溢出污染的情况,故该患儿手术切口为Ⅲ类切口(污染手术)。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卫办医发2015 43号》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3.污染手术 (Ⅲ类切口): 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医方术前未预防性应用抗菌素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卫办医发2015 43号》的相关规定,是导致术后感染加重的原因。

6、根据医方第x(张x)住院病历中新生儿患者护理记录单记载:

2022-09-17 12:02入院至2022-09-19 07:55期间,该患儿并不存在“腹胀”的表现,且每3小时给予进食早产奶。从2022-09-19 09:03开始,患儿出现“腹胀”的表现,于15:02“留置胃管通畅,回抽出约15ml气体,无残奶”。从2022-09-19 17:11开始体温升高,至20:50转院,共五次体温超过37°C,最高38.1°C,这是医方使用了布洛芬混悬滴剂(适用于婴幼儿退热)后的体温。18:10“腹胀明显,留置胃管通畅,回抽出8ml残奶+5ml气体”。

根据医方第x(张x)住院病历中新生儿患者护理记录单记载,医方于2022-09-18 16:02(此时距出生28小时40分)“遵医嘱给予布洛芬混悬滴剂0.5ml口服”。2022-09-19 16:02(此时距出生52小时40分)“遵医嘱给予布洛芬混悬滴剂0.25ml口服”。

根据布洛芬混悬滴剂药品使用说明书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医方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指征是“动脉导管未闭”。

根据《儿科学 9版》“胎儿期动脉导管开放是血液循环的重要通道,出生后,大约 15 小时即发生功能性关闭,80%在生后3 个月解剖性关闭。到出生后1 年,在解剖学上完全关闭。若持续开放即称动脉导管未闭(patent ductus arteriosus,PDA)”。

根据《中国动脉导管未闭介入治疗指南2017》“动脉导管是胎儿时期肺动脉与主动脉间的正常血流通道。胎儿出生后,肺膨胀并承担气体交换功能,肺循环和体循环各司其职,导管可在数月内因废用而闭合,如1岁后仍持续不闭合,即为动脉导管未闭”。

据此医方在患儿仅出生28小时40分就诊断“动脉导管未闭”并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的诊疗行为明显不妥,正是医方使用了布洛芬混悬滴剂,使得患儿消化道穿孔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根据医方2022-9-19 12:02(此时已入院49小时、距出现腹胀已3小时)的放射科DR检查报告单(影像号x“腹部平片:胃泡充气,肠气稍多,未见明显扩张,肠壁未见明显增厚。卧位片无法观察有无气液平面及膈下游离气体”。 2022-9-19 19:57(此时距前次拍片已过7小时55分、距出现腹胀已近11小时)的放射科DR检查报告单(影像号y“腹部立位平片:腹部外带可见大片气体密度影,内脏结构受压向中线侧集中,腹部见少量肠气,未见肠管扩张,中腹部见数个液平面,最宽约85px”。

根据医方第x号(张x)住院病历中手术记录记载,“腹腔内有淡黄色腹水约50ml,有食物残渣附着于腹腔内各脏器表面;腹腔内肠粘连,以中上腹明显。胃壁近端大弯处约175px×125px范围胃壁肌层缺损,胃壁菲薄,血运不良,中间可见一缺口,约75px×75px大小,可见胃内容从缺损处流出。小肠、大肠及肝胆等腹部脏器外观未见异常”。

根据医方的病理检查报告单(病理号y“(胃壁组织)粘膜间质充血、淤血,粘膜下间质水肿,伴变性、坏死”。

综上,根据患儿的临床表现、影像学所见(腹部立位片)、手术所见结合病理检查报告,患儿“先天性胃壁(肌层)缺损伴穿孔”诊断明确。

先天性胃壁肌层缺损是指胚胎发育障碍所致胃壁肌层缺损,主要见于新生儿早期,且多发生于早产儿。胃壁局部缺血、胃内压力增高、使用对胃壁刺激的药物、医源性损伤(经鼻胃内插管)等均可引起胃壁肌层缺损处穿孔。该患儿为早产儿、低体重儿(胚胎发育障碍)、出生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胃壁局部缺血)、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胃内压力增高)、使用布洛芬混悬滴剂(对胃壁刺激药物)、经鼻胃内插管(医源性损伤),故该患儿发生“先天性胃壁(肌层)缺损伴穿孔”的可能性很大,医方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根据医方第x(张x)住院病历记载,从2022-09-17 12:02入院至2022-09-19 07:55期间,该患儿并不存在“腹胀”的表现,且每3小时给予进食早产奶;从2022-09-19  09:03开始,患儿出现“腹胀”的表现,此时患儿已出现消化道穿孔的前期表现(因该患儿插有胃管,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腹胀);12:02(此时距出现腹胀已3小时)“腹部平片:胃泡充气,肠气稍多,未见明显扩张,肠壁未见明显增厚”(此时已基本排除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且放射科已经明确强调“卧位片无法观察有无气液平面及膈下游离气体”,此时医方应当及时拍摄“腹部立位片”,以查出腹胀的原因,但医方并未给予注意;15:02(此时距出现腹胀已6小时)“留置胃管通畅,回抽出约15ml气体,无残奶”,此时已基本明确“胃穿孔”,因胃管抽出约15ml气体,无残奶,此时医方应当立即行腹穿或拍摄腹部立位片,以明确诊断,但医方仍未给予注意;17:11(此时距出现腹胀已8小时10分)开始体温升高(且是在使用了布洛芬混悬滴剂婴幼儿退热剂之后),至20:50转院,共五次体温超过37°C,最高38.1°C,但医方仍未给予注意;18:10(此时距出现腹胀已9小时10分)体温38.1°C,“腹胀明显,留置胃管通畅,回抽出8ml残奶+5ml气体”,此时医方仍未给予注意,直至19:57(此时距出现腹胀已近11小时)放射科报告危急值“大量气腹”;于21:00(此时距出现腹胀已12小时)转往总院;总院于2022-09-20 01:10(此时距出现腹胀已16小时)行“开腹探查、胃壁缺损修补术、肠粘连松解术、腹腔引流术”。经治疗后于2022-09-22 15:15在广西壮族自治区x院医务人员陪同下转院继续治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x院第x号住院病历记载,张x之子,男,5天16小时。主因“早产生后5天,胃壁肌层缺损穿孔术后2天”于2022年9月22日16时入院。入院诊断“1.感染性休克;2.急性肾功能不全;3.新生儿高钾血症;4.新生儿低钠血症;5.新生儿代谢性酸中毒;6.先天性胃壁肌层缺损术后;7.早产儿(孕期大于或等于32周整,但小于37整周);8.低体重儿”。入院后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抗休克、抗感染、输血、静脉高营养、床旁康复锻炼等对症支持治疗”,于2022年10月14日15时出院。出院诊断“1.感染性休克;2.新生儿脑损伤(重度);3. 先天性胃壁肌层缺损术后;4.急性肾功能不全; 5.新生儿高钾血症;6.新生儿低钠血症;7.新生儿代谢性酸中毒;8.早产儿(孕期大于或等于32周整,但小于37整周);9.低体重儿;10.新生儿贫血;11.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12.低蛋白血症;13.新生儿室管膜下出血”。

综上所述,从患儿出现腹胀到手术共16小时,期间医方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未能及时诊断出“消化道穿孔”,以便采取有效治疗措施,致使腹腔内感染扩散,存在过错。且医方存在未按照消化道穿孔诊疗规范术前对患儿持续胃肠减压、预防性使用抗菌素等过错。医方的过错与患儿的损害后果“感染性休克、新生儿脑损伤(重度)、急性肾功能不全、新生儿代谢性酸中毒”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请各位鉴定专家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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