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车辆抵顶工程款的问题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甲方在结算工程款时候,经常采用例如通过抵顶车辆和物品的方式结算工程款。其中以车辆抵顶最为常见。同时现在甲方公司为了减少工程款纠纷,采取各种方式。现就在诉讼中遇到的抵顶问题和支付方式进行介绍。其中大致有三种抵顶方式一、结算全部工程款,让乙方将抵顶车辆购买。二、结算部分工程款,用抵顶车辆抵顶部分工程款。三、先购买车辆,然后结算完毕工程款。现已我最近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起工程抵顶为例进行详述。
本案涉及的工程在结算过程中,甲方公司对于工程的项目款没有异议。但是甲方要求以一辆二手汽车抵顶部分工程款。抵顶工程款金额为20万元,剩余款项正常支付。首先甲方公司将20万元打到乙方公司的账上,然后将乙方将款项购买甲方公司的员工的汽车,购买汽车后甲方将剩余款项支付乙方。这种方式属于上文所说的第一种工程款抵顶方式。但是在乙方公司支付完毕款项后,查验车辆的时候发现,该抵顶车辆现价值远远低于20万元。乙方对此车提出异议。乙方公司经咨询后,建议对于该车辆不进行接收,并对甲方明确提出意见,要求进行价款补偿。
其后在起诉过程中,首先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该车辆纠纷的案由属于纠纷属于工程款买卖纠纷或者车辆买卖纠纷、不当得利纠纷。通过研究与案例分析后,以不当得利纠纷进行起诉。同时在庭审过程中,通过举证责任的使用,最终法庭得出结论,首先乙方付款后,应当由甲方公司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但是乙方始终没有取得该车辆。同时甲方员工在取得20万元款项后,无法证明其占有具有合法目的,应当将款项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甲方将乙方的20万元返还甲方。
本案中,受制于乙方可取得证据的局限性。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通过对对方证据的质证和法庭调查。最终结果有力的保护了乙方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