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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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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琴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197人看过
冬冬领养了很多猫。好友春春也想养只猫做伴,提出让冬冬卖只猫给她,冬冬说自己可以送她一只。于是春春挑了冬冬家一只纯黑的猫。但过后没几天,冬冬便舍不得黑猫反悔了,告诉春春黑猫不送她了。冬冬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合理。冬冬答应将自己养的黑猫送给春春,但是黑猫还没有实际交给春春,因此冬冬在把黑猫实际交付给春春之前撤销赠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赠与人在贈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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