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高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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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将房屋用于经营,是否可以要求其承担修复责任

发布者:毛高文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1日|分类:房产纠纷 |345人看过


承租人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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