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家电收到瑕疵品、批发货物逾期未送达 —— 这类买卖合同纠纷频发。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卖方逾期交货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实践中,需注意 “风险转移规则”:标的物交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卖方过错导致质量问题除外)。若网购商品通过快递交付,签收时需当场验货,发现问题及时拍照留存,避免事后举证困难。预防提示: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标的物规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及验收方式;网购时优先选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留存订单截图、商品详情页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