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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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修理的出租车能要求承包金及停运损失?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1日|分类:交通事故 |617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A驾驶出租车被B碰撞,B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经修理后A要求B支付承包金及停运费损失等,A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在交强险范围内支持A承包金及停运费损失的要求

【案件关注焦点】

出租车的承包金及停运费是必然产生的费用,对该一类特殊群体因财产损失继而主张承包金和车辆停运损失,应区别于其他职业的原告,有针对性的予以特殊考虑。超出交强险的承包金和车辆停运损失,应遵照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再负担,而由侵权人承担。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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