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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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挂车肇事时可使用主车的保险吗?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808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A驾驶主车的时候其挂车B与C的汽车碰撞,造成C车损坏,A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查,主车购买了交强险及第三者商业险,交通事故发生时在有效期内,但挂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主车交强险限额为10万,第三者商业险20万,C损失为15万,对C车的赔偿应该如何界定责任?

 【法院裁判结果】

1.在主车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赔偿C车损失

2.交强险不足的部分,由A和B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关注焦点】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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