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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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参与度不大的情形下,交强险可以不予赔付?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517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A遭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申请对A伤残情况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伤残与交通事故间存在“临界”因果关系,其外伤参与度为50%,保险公司提出对A的损失予以50%的核减,保险公司的观点正确吗?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没支持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核减A赔偿的辩论观点

【案件关注焦点】

 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赔偿责任,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标准、免责事由等均由法律予以强制性规定。即使出现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盗抢、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保险公司仍应向第三者承担交强险责任,承担责任后,其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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