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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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获伤残赔偿后二次手术的可否再主张误工费?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841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十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获得伤残赔偿金后又进行固定取出术,期间发生实际误工,受害人可以再次申请误工费吗?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诉求

【案件关注焦点】

 司法实践中存在支持与不支持两种观点,但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因本案在上次的判决中对原告的今后可预期收入损失只进行了10%的赔偿,但原告所获得的赔偿金并不能包含其今后所有的可预期收入,原告也未丧失全部劳动能力,原告还可继续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被告仍应对原告二次手术及休息期间的误工费进行赔偿。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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