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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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行为的认定与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724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A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载B等三人回乡过程中三轮车坠入排水沟致使一人死亡及B受伤,B起诉A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B的诉讼请求。

【案件关注焦点】

 对于好意施惠行为中的施惠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方的权利,原则上应就其过意或重大过失负损害赔偿责任。A无证驾驶未上牌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载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B的身体损害后果存在重大过失,应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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