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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作者:解涛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1次举报
2023-12-26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财产权。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实施了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其中的伪产品主要是指“以假充真”的产品,劣产品是指掺杂、掺假的产品、以次充好的产品及冒充合格产品的不合格产品。主体上,该罪并没有特别要求,也不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拥有相应的资质。如果是个人从事销售伪劣商品,销售金额达到一定金额,也可构成该罪。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律师补充: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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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涛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15年起任职于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宿州
  • 执业单位: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1320********98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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