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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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税务公司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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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筹划3

发布者:项国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9日|分类:私人律师 |422人看过


 某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餐饮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该

公司员工为20人,资产总额为5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提出纳

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该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310×25%=77.5(万元)。该公司的净利润:310-

77.5=232.5(万元)。由于该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左右,因此,可以考虑通

过纳税筹划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该企业可以在2019年年底向希望工程捐款或者打折让

利,使得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至300万元。这样,该公司2019年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25%×20%+200×50%×20%=25(万元)。该公司的净利润:300-25=275(万元)。该

公司降低1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却增加了42.5万元的净利润。


纳税筹划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

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3 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1 000万元。

如果餐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左右,则应当考虑利用该项低税率优惠政 策进行纳税筹划。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

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

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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