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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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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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被迫向房开以外第三方交纳团购费怎么办?

发布者:范文康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2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XX夫妇二人在中介的带领下前往房开商售楼部购买涉案方案,在谈好房屋价格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签订购房合同时才得知其中购房款保含第三方收取的综合服务费,任XX在询问工作人员后被告知系为了省税,最后原告无奈之下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及和第三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对于向第三方多交的费用怎么处理?

诉讼方案及法院认定

第三方收取费用的行为既不符合商品房包销的规定,也不符合居间服务的法律规定,行为的实质系用合法的方式控制房源加价销售,违背“房住不抄”的精神,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无效,第三方因该合同取得的款项应当予以返还。


律师提醒:在购房支付定金前应重视房屋实际销售价格,以避免被恶意加价销售;在被恶意加价销售后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范文康,贵州卓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联合创始人)、云岩区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贵阳市南明区乐咏文化艺术培...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卓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9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