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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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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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过着“无性婚姻”的人,都怎么样了?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514人看过


你们上一次嘿嘿嘿是什么时候?

如果需要花上十秒钟以上才能想出答案,那,恐怕你得考虑一下自己是不是步入了“无性婚姻”。

到底什么是无性婚姻?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是:一年之内少于十次X生活的婚姻。均摊下来,一个月只有一次,就有无性婚姻的嫌疑。


为此,有专家做了一次私密的调查,请大家“谈谈情,说说性”。

调查显示:大部分家庭对于性生活频率的分水岭就在生娃前后。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或许,生娃就是性生活的坟墓。

这些无性婚姻里是否有你的影子?没有性,到底还能不能有爱?欢迎你也来一起讨论。

 - 01 -
没有性,但我们更相爱

频率:1-3次/年

杉杉30岁,下个月刚好和老公在一起十周年。十年之前,两个人是如胶似漆的小情侣,一逮着机会就要啪啪啪;十年之后,他们成了合作伙伴+亲人+情人的复杂关系,即使性生活寥寥无几,依然过得很好。

杉杉和老公当年为爱鼓掌的战绩,曾经是闺蜜圈逗趣的谈资。如今再回忆,杉杉之感叹:就像上辈子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相爱啊”,杉杉说道,“我们接吻、拥抱,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爱,性生活是个大工程,太累人了。”


杉杉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哄睡完如果要同房,时间就特别赶。哄好娃马上和老公同房,结束后立马睡觉。“第二天还要起早上班,抓紧抓紧!”

杉杉也曾经焦虑和挣扎过,她看了一篇报道,大致说夫妻间性生活减少就是渐行渐远的信号,最终导致离婚。于是,她惶恐地和老公约定同房频率,一周两次,为了性而性,结果搞得两个人都很心累。老公小心翼翼地商量,要不咱顺其自然吧。杉杉暗喜,正合我意!
没有性生活频率的压力,两个人轻松多了。偶尔微信上发过去一张小黄图,两个人哥们一般开点荤段子玩笑。

结婚4年,杉杉发现婚姻里出现了更多需要关注的东西,性只占了很小的比例。育儿理念的交流、创业期的互相支持,这些让夫妻俩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现在,虽然性生活少,但杉杉从来没担心过老公会出轨。“自己婚姻状态只有自己知道,男人工作压力很大,也不都是种马。”

 - 02 -
我就是传说中的同妻

频率:0次

嫁了个有钱有颜的老公,打理一家没有赚钱压力的咖啡馆,时常潇洒的环游世界,叮当在外人眼中就是人生赢家本尊了。不过,她的家庭就像个一戳就破的美丽的泡沫,因为她的老公,是一个同性恋。

没错,她是传说中的同妻。

叮当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被渣男伤得心灰意冷。这时,她身边有个男同性恋朋友正被家人催婚催得焦头烂额。两个人突然大开脑洞,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不如我们结婚凑合过吧!”叮当回去一琢磨:跟谁都是跟,不如选一个条件好的。和他结婚,我俩都自由,也算是双赢,那就结婚吧!

“就像多了一个亲密的舍友,少了猜疑、嫉妒、争吵,我们过得很开心。”结婚一年多,叮当对现在生活状态很满意,除了没有性,其他远超了她对婚姻的期待。“他找他的男朋友,我找我的小鲜肉,反正很多老夫老妻都没有性啊,我们只是把它提前了而已。”夫妻俩还会不时去看个电影,约着去旅行,就像朋友那样。接下来,两个人准备人工授精生个孩子。
至于泡沫到底会不会戳破,叮当坦言并没有想那么长远。“过好当下吧!”她说。

 - 03 -
是不想做,还是不想和你做?

频率:0-1次/月

小梅和老公高中就在一起了,经过了异国恋的煎熬,十三年走到现在不容易。她回忆,以前他回国,我们约会永远就一件事——开房。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性冷淡。

“可能之前是异地恋的催化作用吧,他回国我们同居之后,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前几年,小梅有了孩子,她和孩子睡,老公在客房睡。久而久之,他们变成了分居状态。


老公身材走样,从小鲜肉变成了大肚腩,她不止一次建议他做好身材管理,老公总是在电视机前葛优躺,心不在焉的答应,没有半点改变。和一滩肥肉在一起,性致实在提不起来。上个月小梅出差,巧遇了一个飞机师,身材绝佳,在制服的衬托下气质棒极了,竟然让她有一种久违的心跳脸红的感觉。她意识到,自己不是性冷淡,而是对老公性冷淡。

小梅有个傻白甜闺蜜,孩子已经三岁了,但她生娃后只有过2次性生活。“她告诉我,一盒套就3个,他们三年还没用完。她带孩子累,认为很合理,但我知道,她老公经常回国约炮。”

小梅说,没有性不可怕,但你得搞清楚,他是不想做,还是不想和你做。很多人都有个通病,结完婚就以为万事大吉,对自己没有任何要求了。你变成抠脚大汉,身材走样,放屁震天响,让我怎么吃得下?


如今,无性婚姻不是某个家庭的特例,而是一个社会现象。原以为要到四五十岁才会纠结的问题,现在在三十岁左右的夫妻中就普遍存在着。这或许是社会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以及婚姻之外诱惑太多的综合结果。

我们采访到的,都是身边亲近女性朋友的真实案例。那无性婚姻带给男人们的又是什么呢?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个很长的帖子,是一个男人诉说妻子拒绝性生活带来的压抑和绝望,因为长期的无性生活,他寄情于健身、工作,获得好身材和事业上的成功,然而婚姻还是无解。

这个故事看到最后,居然有些莫名其妙的励志感。

也许,无性并不一定都是婚姻的悲剧,有人在苦苦挣扎,也有人因此过得更好。也许就像小梅说的,比起苦苦纠结嘿嘿嘿频率,身处无性婚姻里的你更要搞清楚,TA是不想做,还是不想和你做。
无性婚姻,
是否为法定离婚事由?

案情
简介
项先生与江小姐二人经相亲认识,在家人及朋友眼中,男方帅气多金,女方貌美如花,可以说是相当般配。二人通过交流发现,彼此间有非常多的共同语言,均深感对方是可以相守一生的终身伴侣。恋爱期间,项先生对蒋小姐“发乎情、止乎礼”,从不会“毛手毛脚”,这让江小姐觉得颇受尊重,更认可了项先生的人品。之后二人很快结婚,不料婚后江小姐发现项先生在夫妻生活上非常冷淡,于是二人走上了就医、锻炼之路,但几经尝试依然没有进展,项先生失去信心,口头承诺治疗,但始终没有积极的行动。江小姐非常喜欢小孩,婚后本打算尽快生育子女,项先生的情况以及不配合治疗的状态,让江小姐深感失望,便向项先生提出离婚。项先生认为夫妻俩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除了没有夫妻生活,家庭生活非常完美,只要继续如此相处下去,一定可以白头到老,故不同意离婚。江小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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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前述规定提到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在于保护男女双方的性权利与生育权。诉讼中江小姐需要就项先生存在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常见的证据是医院的就诊记录,夫妻双方讨论此事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均可证明,但建议在提交法院前做好公证。如果一方有生理缺陷,经过治疗后痊愈的,不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其一是因生理缺陷而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另外一种则是因生理缺陷能过夫妻性生活但是无法生育子女。根据现有的法律,第一种情况经久治不愈可以视为感情破裂,对于后一种情况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的依据,也即一方不能生育并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对于此类案件,法院还是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会单纯以不能生育子女而作为法定离婚的理由。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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