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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裁判规则63条(一)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407人看过

裁判规则不仅是案例的核心内容,也是灵魂所在,本文摘编了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裁判规则63条,并根据案由进行了归类。希望能为法律工作者将“抽象到具体”的法律适用转化为简明的从“具体到具体”的确切参照。


婚约财产纠纷

双方按当地习惯给付彩礼后未能登记结婚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如数返还——张某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离婚纠纷

1.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不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陈某某诉赵某某离婚纠纷案。

3.当事人仅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为据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方某某诉楚某离婚纠纷案。

4.“保婚”文书中“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无效——杨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案。

5.监护人有权代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被监护人提起离婚诉讼——陈某某与吕某某离婚纠纷案。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陆某诉陈某离婚纠纷案。

7.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给付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王某与徐某某离婚纠纷案。

8.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王某诉江某离婚纠纷案。

9.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郭某与吕某离婚纠纷案。

10.法院应更加慎重地审核老年夫妻离婚案件,对于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的案件不予判离——刘某森诉李某梅离婚纠纷案。

11.无感情基础老年人再婚因子女沟通不畅请求离婚的,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彭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12.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四年,且一方多次起诉离婚的,应判断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孙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

13.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并未完成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刘某诉孔某离婚纠纷案。

14.夫妻一方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某与蒋某离婚纠纷案。

15.夫妻双方因缺乏沟通产生矛盾经沟通交流可消除的,可判断为感情尚未破裂——汤某诉姜某离婚纠纷案。

16.离婚诉讼一方隐匿家庭财产的,对方可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吕某芳诉许某坤离婚纠纷案。

17.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一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应予支持——孙某某诉田某某离婚纠纷案。



离婚后财产纠纷

1.男方家庭为获得土地补偿款而结婚,婚后即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离婚的,应将土地补偿款给予女方——张某诉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其中一方无权撤销该赠与——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诉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原夫妻关系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王某诉张某同居析产案。

2.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起诉要求离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马某文诉魏某红子女抚养纠纷案。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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