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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立案和处罚标准一览(一)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535人看过

摘要: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相关处罚标准,由于各地、各时期都有不同的规定,笔者认为有必结合实际判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做一个系统性梳理。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罪名是金融犯罪案件中较常见的一个罪名,其立案、处罚(如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自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以后,司法机关又根据各时期和各地自身情况作了调整和相应细化,比如2010年5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将贷款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司法机关相继出台规定,对该罪相关数额标准作了不同了规定,差异较大,因此,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相关处罚标准,笔者认为有必结合实际判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做一个系统性梳理,以厘清相关问题。


1.贷款诈骗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2万元。此前是一万,2010年以后就不是一万了,现在依然还有很多人认为是一万,根本就是误人子弟。但笔者认为2万的标准依然太低了。


2010年05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将贷款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从一万元提高到两万元,这意味着,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中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更改为两万元。


2.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该罪处罚标准是比较复杂的,各省的标准不尽相同。我们逐一讨论:


我国刑法规定,贷款诈骗: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到底多少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但是由于2010年立案追诉标准的修改,数额较大的标准已经调整为2万元)。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是: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部分省市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但是,由于对于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是在1996年制定的,该标准在2018年的今天显得过于严格,因此,部分省市也对贷款诈骗罪规定了各自的标准:

浙江:


比如浙江的标准就和最新的立案追诉标准相统一,2万起为数额较大,100以上才是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


贷款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贷款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比如在浙江徐某贷款诈骗罪一案中,被告人贷款诈骗数额为18万,被定性为数额较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上海:


上海和浙江保持了同样的标准,根据2011年7月12日《上海市办理部分诈骗类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贷款诈骗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


贷款诈骗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贷款诈骗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


江苏省的标准更宽松:根据2017年12月14日公布的江苏省经济犯罪定罪处罚标准(经济犯罪案件会议纪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的,一般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一般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广东:


而广东省的标准为也较以前有大部分提高:2014年施行的《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规定:


关于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行为人实施上述几类诈骗行为,数额不满4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比如广东梁聚贤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贷款诈骗26万元,也只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被判3年有期徒刑。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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