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方藏匿、抢夺孩子,我该怎么办?
秦律解答:隐藏、抢夺孩子多发于双方分居或离婚诉讼期间以及离婚后,有的父母会采用激烈的手段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甚至抢夺、隐匿孩子,这是非常不理智、不人道的做法。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行为禁令,让孩子快速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
2、在尚未离婚时,可以另行提起“监护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一、第二条之规定,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3、在离婚诉讼中,尚未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可以将存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形作为对其争取抚养权的不利因素,法院会优先考虑小孩由另外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