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秦律师,今天我给大家讲讲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我们今天说的假离婚是指出于买房限购、或者逃避、转移债务等目的而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形。
今年上海新房限购政策对假离婚专门进行了规定,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所以
秦律师提示,不要出于购房目的假离婚。
还有比较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离婚协议将债务全部转由一方承担,而财产和债权则全部给另一方。
秦律师提示大家不要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
首先:有些债务不是通过离婚就能免于让夫妻共同承担的,经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双方离婚确认债务归属另一方,但该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还是能向双方主张清偿债务。
其次,即便有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总归还款来源还是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实际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照《民法典》538条规定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最后,假离婚非常考验人性,而人性通常是经受不住考验的,债务缠身,夫妻不离不弃尚有可能逆袭翻盘,但一旦离婚后对方不和你复婚,有可能离婚就是压死你的最后一根稻草。
秦律师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在法律上其实不成立假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就没有夫妻关系了,婚姻家庭中我们除了注意防范外部风险外,更要注意内部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