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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

发布者:陈剑萍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649人看过


 作者:陈剑萍律师,福建邦平联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福建省知名律师,专注婚姻家事(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是值得您信赖的好律师。

        许多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就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分歧,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到底会归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抚养权一般会判归女方呢?

        法院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抚养条件等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或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现在一般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以上是抚养权判归女方的一些情形,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决最重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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