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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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约定的义务,该怎么办?

发布者:陈剑萍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898人看过

   因纠纷经过法院的调解,辛辛苦苦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但是对方却没有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这时候该怎么办?是需要重新起诉,还是像对待不履行判决一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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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2

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该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调解书没有依法被撤销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自动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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