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经常出差,想转让健身卡给家人使用,却被告知要交原合同25%的转卡费,请问健身房这收费合理吗?
答:健身房是否有权收取转卡费,取决于你和健身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约定了转卡费支付情形。
第一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转卡费,那么健身房无权向你收取转卡费。
第二种情况,合同中对转卡费有明确约定的,应判断健身房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向你着重说明了转卡费条款。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转卡费条款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健身房在签订合同时负有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予以说明的义务,即对该条款文字做特殊标识,单独突出显示等。如果健身房在签订合同时,就转卡费条款已经提请你注意并说明(如该条款字体不同、加大、加粗、加下划线着重突出的),你也接受并签订合同,那么健身房收取转卡费的行为属于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合法行为;否则该条款无效,健身房无权向你收取转卡费 。
如果遇到上述两种健身房无权收取转卡费的情形,你可以拨打12315或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仍未能解决问题,你有权向法院提起服务合同纠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