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发布者:常亮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8日|分类:个人独资公司法 |2974人看过

Q:我准备自己开家公司,我从网上查到有有限责任公司又有个人独资企业,我也看不懂,到底有什么区别啊?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只有个投资人或者股东,很容易混淆,他们最大的区别就体现在责任承担上。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要以他的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只有50万了,却欠了100万,那剩下的50万就得投资人个人来还了。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他的特殊性,因为只有一个股东,股东的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经常会混用,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能提供审计报告、会计账册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那就以他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