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准备自己开家公司,我从网上查到有有限责任公司又有个人独资企业,我也看不懂,到底有什么区别啊?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只有个投资人或者股东,很容易混淆,他们最大的区别就体现在责任承担上。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就要以他的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只有50万了,却欠了100万,那剩下的50万就得投资人个人来还了。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他的特殊性,因为只有一个股东,股东的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经常会混用,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能提供审计报告、会计账册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那就以他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